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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 417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制订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部署未来几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各项工作。

  《规划》针对当前制约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明确了未来数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规划》明确了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和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等6项策略与措施。

  《规划》指出,到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为此,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由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患者发现报告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规划》要求各地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作为重点,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积极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心理卫生服务。

  《规划》提出,为确保相关任务落实,要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努力实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万名的目标。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督导与评估,切实保证规划目标与任务落到实处。